数控火焰切割机的文件、图形在U盘中的存储,必须符合以下几点要求格式:
1.图形代码存入 U 盘时,文件必须直接存入 U 盘的根目录中,U 盘内不能有文件夹。
2.对文件名,系统只支持8.3格式,即文件名最多为8 个字符,文件扩展名最多为3 个字符。所有字符只能是 26 个英文大写字母或 0-9 数字。
3.为便于操作人员根据实际切割情况改变补偿量,建议设计人员将同一图形用可能用到的几种补偿量分别存储到U盘中,并用文件名中后面两个数字来表示。例如用 ZLQTUX10.HEX、ZLQTUX15.HEXZLQTUX20.HEX表示同一图形补偿量分别为1.0、1.5、2.0 的三个切割程序。